主要用途
當井下發生火災、爆炸、突出等災害事故后,井下人員所佩戴的自救器在額定防護時間內步行不能安全撤至地面時,其提供一個安全避險空間,對外能夠抵御高溫煙氣,隔絕有毒有害氣體,對內提供氧氣、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氣體等,創造基本生存條件,并為應急救援創造基本生存條件,并為應急救援創造條件、贏得時間。
使用環境條件
—適用于火災、煤與瓦斯突出、瓦斯煤塵爆炸危險性的礦井—額定防護時間96小時,保持硐室內溫度35℃一下?!鄬穸龋?—95%。
工作條件
可在與外部的空氣、水、食物、電力全部隔絕的狀態下,依 靠避難硐室內部儲備為避險人員提供至少96小時以上的生存條件支持。
避難硐室門